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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
成都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領導干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
發布:2022-04-20 閱讀:

4月18日,佛山市紀委監委通知5起年輕干部年輕干部酒駕醉駕常見典型案例分析。

5起帶領紀檢干部酒駕醉駕先進典型范例第三敲警醒!

1.成都高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權籍管理處原副處長屈驍醉駕問題。2020年11月6日凌晨,屈驍酒后駕駛機動車行至龍泉驛區某路段與綠化隔離帶相撞,造成車輛受損,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21年3月4日,屈驍因犯危險駕駛罪被龍泉驛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2021年4月30日,屈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溫江區政府原副區長景仁志醉駕問題。2020年11月8日凌晨,景仁志(非中共黨員)酒后駕駛機動車行至青羊區某路段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21年2月24日,青羊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景仁志犯罪情節輕微,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2021年9月29日,景仁志受到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調研員。

3.郫都區新經濟和科技局原黨組成員、成都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管委會經濟產業部原副部長羅軼學醉駕問題。2021年3月5日晚,羅軼學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21年3月29日,郫都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羅軼學犯罪情節輕微,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2021年5月24日,羅軼學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主任科員。

4.成華區統計局原黨組書記丁照睿醉駕問題。2020年12月18日凌晨,丁照睿酒后駕駛機動車行至成都高新區某路段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21年2月3日,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認為丁照睿犯罪情節輕微,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2021年4月30日,丁照睿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三級調研員。

5.邛崍市大同鎮原黨委委員、副鎮長張建杰酒駕問題。2020年3月18日晚,張建杰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20年4月3日,邛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張建杰作出了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并處罰款19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6月18日,張建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越規者,規必懲之;逾矩者,矩必匡之”

《通報》指出——

從以上5起領導干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看,我市少數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紀法意識淡薄,對酒駕醉駕問題明知故犯,沒有真正認識到酒駕醉駕的嚴重危害性,既有“自己人不會查自己人”的特權思想,更有“不太可能正好遇到”的僥幸心理其根源是對黨紀國法缺乏敬畏、置若罔聞。“越規者,規必懲之;逾矩者,矩必匡之”,黨紀國法是不可逾越的紀律紅線,是不能觸碰的高壓線。在黨紀國法面前,公職人員的身份絕不是擋箭牌,領導干部的頭銜更不是護身符,全市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堅決引以為戒,更加心存敬畏、嚴守紀律規矩紅線,帶頭安全文明駕駛,做嚴格遵規守紀的模范表率。

“這三個必定”,做實做深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通報》要求——

必須從政治上認清酒駕醉駕的嚴重危害性酒駕醉駕絕除了僅是個人賬戶工作小節話題,體現了作風建設話題、個人形象話題、紀法話題、為人民服務宗旨話題,其行為既是對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負責,也嚴重威脅交通秩序和社會公共安全;不僅給社會、家庭、個人帶來嚴重危害,也必將受到法律、紀律的嚴厲懲處。酒駕醉駕行為的背后,有的還隱藏著一些隱形變異“四風”等問題,損害了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形象,敗壞黨風政風、社風民風,這絕不是個人小節小事。全國老黨員村基層干部、公職的人員越來越是官員村基層干部一定要堅守從政治課上看侍酒駕醉駕問題,隨時保證自覺的性、警惕性性、規則性,領導帶頭從觀念上光榮使命上對酒駕醉駕活動說“不”。

必須加大對酒駕醉駕行為嚴管嚴治的力度。全市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主體責任,強化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從嚴糾治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隱蔽性問題,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領域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發生。要全覆蓋、多層次、常態化開展普規普紀活動,不斷增強全體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學法知法守法意識。要打好“怎樣預防針”,真正做到常日歷提醒常督察,督促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繃緊紀律法律之弦,決不改正某種個別非法亂紀非法者“就那樣點路”“僅此一遍”“怕哪種、沒別的事”等自我價值觀任由酒駕醉駕的交往偏離和腳本錯誤的想法,預防酒駕醉駕的行為的突發。鎮(街道)黨委(黨工委)要加強對基層黨員遵守相關規紀法情況的監督管理和日常教育。

必須堅持嚴查嚴處釋放執紀越嚴的信號。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要加強與公安等司法機關的工作聯系,建立定期通報和協調溝通機制,及時掌握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反映和線索,確保不遮掩、不袒護、無遺漏。各單位要對酒駕醉駕問題線索開展倒查回溯,逐一排查飲酒原因、飲酒場所、參與人員、費用來源等,挖掘背后隱藏的違規公款吃喝、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終究保護高壓電依法整治趨勢,提高認識對當時人酒駕醉駕疑問嚴厲治理,又要對說情打道謝者嚴厲依法整治。對酒駕醉駕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避重就輕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要不斷強化震懾警示,加大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力度,利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警示教育,做實做深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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